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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龙虎天下绝”杯 寻梦龙虎山全国摄影大展
“龙虎天下绝”杯 寻梦龙虎山全国摄影大展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8-15 来源:天下摄影网 点击:9607 次  【打印

江西龙虎山是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中国道教的发源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被誉为中国道教第一山。1900余年源远流长的道教文化,奇绝秀美的丹山碧水,2600余年千古未解的崖墓之谜而著称于世。

龙虎山位于江西省鹰潭市南郊16公里处,自古以“神仙都所”、“人间福地”而闻名天下。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龙虎山为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龙虎山作为“中国丹霞”联合申遗项目,与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贵州赤水、浙江江郎山共同获得了世界自然遗产这个举世公认的顶级品牌,成为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双冠”景区。

龙虎山的丹霞地貌,奇峰秀出,造型景观惟妙惟肖,集“雄、奇、险、秀、幽”的形态美和空间协调美于一身,是人们旅游休闲、探险、科考、采风、修学的极好目的地。历史上的许多文人墨客,如顾况、王安石、曾巩、文天祥、赵孟頫、徐霞客、陈旅等,都曾在泸溪河畔留下赞美丹崖碧水的诗文,成为龙虎山宝贵的文化遗存。

为给江西省旅发大会的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全面启动“龙虎天下绝”宣传活动,深刻挖掘内涵,实现品牌升级,提高江西龙虎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江西龙虎山旅游业的发展,借助摄影艺术的表现力进行宣传,吸引人们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进行摄影创作,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龙虎山的自然风光和文化精髓,进一步提升龙虎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国摄影报社与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特联合举办“龙虎天下绝”杯寻梦龙虎山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江西省摄影家协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江西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虎山美丽目的地公司、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工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宣传部、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

协办单位:江西龙虎山国际摄影俱乐部、亮室数码摄影学社、鹰潭市摄影家协会、龙虎山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龙虎山自然风景、生态环境、道教文化、崖墓文化、民俗文化、古镇古民居、大型实景演出“寻梦龙虎山”等为拍摄主题,反映龙虎山境内优美的自然风光、浑厚的历史文化和灿烂的人文民俗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3月至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自然风光类入展作品60幅   稿酬各人民币1500元

民俗风情类入展作品60幅   稿酬各人民币1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入展作品稿酬由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年拍摄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龙虎山风景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参展”专区“龙虎山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龙虎山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 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本次大展另设手机作品区,并增设“随手拍”类别,评出

手机“随手拍”收藏作品100幅,  每幅稿酬:200元

投稿方式:

参与“随手拍”类别的,只支持网络投稿,请加入订阅号“江西龙虎山景区”微信,即可投稿,次月评审10幅以上月作品,并在龙虎山旅游官方微博、微信发布。

A、作品上传时必须无过度调整的原稿;

B、作品上传时需注明“随手拍”并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并附龙虎山游览票正面清晰照片一张。

优惠政策

1.持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或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会员,携带一寸照一张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龙虎山天道旅游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公司”)免费办理参展证。

2.其它各摄影团体(包含网络摄影论坛)在向天道公司申请,得到认可后,其主席团成员(负责人)可免费办理参展证。其注册会员可凭龙虎山旅游网上实名注册购买的龙虎山游览票、一寸照一张以及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至天道公司办理参展证。

3.普通摄影爱好者凭在龙虎山旅游网上实名注册购买的龙虎山游览票、一寸照一张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天道公司办理参展证。

4.在大展期间(2016年3月至11月30日)凭参展证,可无限次进入龙虎山各景区景点,并免费乘坐观光车。如需乘坐竹筏凭参赛证在竹筏码头单独购买100元竹筏票,即可漂流。

办证收费:50元/人。

办证地址:龙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营销部

联系电话:0701-665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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